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根据能够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具体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么您知道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吗?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二、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有三种,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各位不妨适当了解一下。而受害人想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那么也要先搞清楚应该怎么提起诉讼,这样才能避免法院不受理自己的案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老赖,通俗意义上讲就是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面对欠钱不还的......


·仓库货物丢失仓管要赔钱吗?
      仓库货物丢失仓管要赔钱吗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现在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抚养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些家长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会发生。那么有人则有疑问,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为了避免不必要......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就要承......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


·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一、出版物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


·诈骗案批捕一个月后又有报案警察受理吗?
      一、诈骗案批捕一个月后又有报案警察受理吗?会受理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


·由于买房子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在不同的环节中都是有需要注意
      由于买房子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在不同的环节中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因此我们为您总结了一下,告诉您比较实用的买房注意事项。另外,对于一些房产......


·注册资本变更了税务需要变吗
      注册资本变更了税务需要变吗一、注册资本变更后需要进行税务变更吗?注册资本变更后需要进行税务变更,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一、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