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因为抚养权的问题总是出现在离婚诉讼中且每次都成为最难解决的争议矛盾,所以就需要细则的规定来强制性地将那些没有资格获得抚养权的主体直接排除在外而迅速地让孩子继续正常的在父母的身边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居关系的析财纠纷如何处理
      析财也可以理解为财产分割,通常是指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同居关系中也会涉及到析财问题。那么同......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何时交纳印花税?增加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一般是登记当月就需要及时都全部缴纳完毕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


·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必须重新为被告指定举证和答辩期限​
      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


·无罪被羁押谁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什么?如今的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身边这些景象在时时刻刻地发生着:一座座老房子迅速地被推倒;然后一幢幢直插云霄的建筑拔地......


·商标同音不同字侵权吗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


·停薪留职合同的参考范文是怎样的
      不知您是否知道或者了解过停薪留职,停薪留职简单的说就停止工资的发放,保留职位不变,等待停薪留职的期限满以后就再重新到原来的岗位工作,但是停薪......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