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关于股东干股退股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干股退股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的干股退股,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对投资者来说,如果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法律陈述,对于责任的划分以及归属就会产生问题,所以对于此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学会合理的利用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经济的复苏,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企业开始发展壮大,有的企业选择了上市融资,并且开辟了自己的一番......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2023中是怎么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中是怎么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


·农村1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为让农村能够不再与城市的经济水平相差的过于悬殊,就将农村的建设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而建设就肯定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来作为发展的基础,但是征......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
      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一、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为了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国家会对各地建设做出一定规划,以满足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人们的需要。在土地被征收以前,使用形式......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


·建设工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建设工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在各种土建、水利、科学工程基建等方面也有巨大的内容和用处。一......


·一、同性恋非法同居分割财产是否可以起诉维权?
      一、同性恋非法同居分割财产是否可以起诉维权?同性恋不受到我国婚姻法的支持,所以同性恋因为非法同居而对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争议,只能双方私下协商......


·关于河南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司法鉴定指的是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关于鉴定事项的相关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具有确认证据,认定损害程度等相关作用。司法鉴定运用得......


·犯罪预备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吗?
      犯罪预备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吗?并没有着手实施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