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误工费账务处理

误工费账务处理1、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2、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时间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账务的处理是需要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虽然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方式,但是决定着误工费的账务,对于当事人的实际工资,工伤鉴定的结果,以及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伤残赔偿力度,这些都是变量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


·购销合同违约金和履行保障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购销合同违约金和履行保障金可以同时获得吗?购销合同违约金和履行保障金不可以同时获得,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打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实践中,具体案件的类型不同,情况不一样,那么就会导致具体的律师费收费标准不同。同时,由于地区......


·股权投资如何操作
      股权投资如何操作生活中有的投资者希望通过股权投资来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从发现投资项目到确定投资项目,经历了无数次的调查和判断最终达成交易并......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一、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1、签订两份合同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赔偿
      说到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头疼的。而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重要......


·一、交通事故又是工伤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又是工伤误工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今不少未婚男女都商量着在结婚之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而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放贷。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的是否一定就属于夫妻......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