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卅醉驾司法解释内容是怎么样的?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其他法律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4、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5、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6、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全国的各个地方,如果从事了醉酒驾驶的行为,那么肯定是需要受到严惩,这里的严惩主要是规定,在法律当中还有一些地方的司法解释,在地方司法解释当中,主要是关于具体的醉酒驾驶的行为和处罚,作出具体细致的规定,比如说在检测醉驾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文件,大部分合同上都约定了债权债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合同权......
·如何认定盗窃罪,盗窃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一定的手段,一般情况下为秘密窃取的方式,侵占他人的公私财物。那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认定盗窃罪呢?而盗窃罪的......
·国庆节加班工资是追加3倍还是多少?
国庆节加班工资是追加3倍还是多少?国庆节加班工资为三倍工资,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伤者一直不肯出院的处理方式为: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当是按照合同专用条例当中所进行的规定,每延误一日的话进行,扣除0.3%的违约金,当然......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吗
?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吗?一、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吗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
·意向性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意向性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一、意向性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合作意向协议范本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