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抢夺罪新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新数额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夺罪罪行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1)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抢夺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抢夺罪同抢劫罪,都是公然夺取财物,但它们之间有着原则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实施犯罪过程中,抢劫罪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抢劫财物同时危害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却始终不使用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
  
  4、预谋犯罪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而临场只实施了抢夺行为,或者作案时临时改变了行为方法的,以实际实施的方法属于何种方法而确定罪名。
  
  5、抢夺财物时,用力过猛,无意中造成被害人受伤害的,不属于故意使用暴力,仍应定为抢夺罪。
  
  6、携带凶器抢夺的,新《刑法》规定以抢劫论处,而不管其是否已实际使用或显示。但在量刑时应作为情节考虑。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抢夺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这也属于典型的数额犯,意味着在定罪或者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才行,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想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
      在我国想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1、找朋友借钱。现在的房价是非常高的,也不知何时能降下来,对于准备结婚生子的人来说,是需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的,但是......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有时,新婚夫妇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但又很希望有一个孩子,就会选择收养一个孩子;或者因为家庭发生意外事故,父母双......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首先是社保包含哪些内容,社保一般公司帮忙交的大多是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家庭暴力判刑多少年?
      家庭暴力判刑多少年??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


·一般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医疗纠纷只是情况比较轻微的纠纷,但是重大医疗纠纷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问题,有以下的相关规定。1、在施工现场对于质量管理,必须要有相应的标准,需......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是怎样的?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是怎样的?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情况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该怎么给
      很多家庭依旧只有一个子女,而在子女尚未成的情况下,父母打算离婚的话则此时必须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其中一方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另......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