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小孩当场死亡责任如何明确?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高空坠物小孩当场死亡责任如何明确?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6种情形: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此证明责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担。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高空坠物造成伤亡的案件,一般情况下来说都由抛物者进行赔偿,对于受害人来说,由于实际条件的限制,有时难以找到抛物者,所以在高空坠物的案件当中,有时需要进行举证倒置的方法,由全楼业主做出相关的证明,以此来进行案件的审理与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一、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中暑职业病鉴定对于工伤鉴定的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中暑作为可以作为职业病来进行补助,但是在判断中暑作为职业病之前需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即中暑也属于工伤,那么对于中暑的具体......
·商标注册过期抢注册吗?
商标注册过期抢注册吗?商标过期一年半之后,他人可以申请注册成功。首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形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起诉或者是进行行政复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同其签署一份入职协议。这份协议简单规定了入职时间、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董事长其实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除了法定代表人以外,公司还需要设立法人代表。很多人都会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对方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用语言性骚扰报警是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
·担保法规定专利权可质押吗
担保法规定专利权可质押吗?专利权可以质押,《担保法》规定的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该法第75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
·非法转包农民工工资谁负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
·正当防卫具备哪几个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