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行政处罚:
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今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也不是必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可以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此时也就不会对驾驶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受到的处罚往往就是交通行政方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诉讼离婚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夫妻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全靠最后法院做出的判决。而要想顺利解除夫妻关系或者在离婚的时候争......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答案是不能。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社保关糸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社保关糸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
·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一、嫌疑人批捕后公安局的办案时间是多久?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
·哪些情形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但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一般用人单位还是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约定,不过......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部分?现在工程建设的数量越来越多,只要涉及到工程建设那就离不开工程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那么工......
·一、醉驾行政处罚还需要开庭吗?
一、醉驾行政处罚还需要开庭吗?不需要的;如果是行政处罚,就是拘留15日并罚款。如果是刑事的话,那得看案情是否清楚,最少需要一个月。1个月到3个......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若公司不给离职的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公司已构成违法,离职者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去当地劳......
·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需要怎样办理
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需要怎样办理1、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