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其实在法律是应该叫离婚起诉状,是民事起诉状中的一种。自古以来,打官嘛,起诉状少不了,夫妻要离婚,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或者有一方死活就是不同意离婚的,写好离婚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自己协商不好的,交给法院来判。那,离婚起诉状要怎么写呢?有什么要注意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首先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就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等等。注意,写个人信息的时候要仔细核对,要和身份证上一致,这个不能错,毕竟起诉离婚的,在诉状上把被告名字写错了,尴尬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再去改是很麻烦的。还要写上双方的详细地址(最好住所地址和工作地址都写上)、联系方式,这个也不能写错,还是必须要写的,因为法院立案受理后,是要把原告的诉状副本送达被告的,还要通知双方开庭的时间,所以地址和联系方式千万别写错了,以便法院联系。这个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完以后,要写正文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诉讼请求,另一个是陈述事实和理由。写诉讼请求的时候,要把你请求法院解决的问题写清楚,通俗点讲就是你请别人帮忙,帮什么忙,要怎么帮。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一般就是首先请求判决离婚,然后就是财产要怎么分,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给、给多少等等。诉讼请求多的,记得要分项表述,不要揉在一堆,法院工作人员也比较忙的,分下项,格式排一下,会更好一些。写事实和理由的时候呢,就把你们夫妻二人怎么认识的,何时何地,什么时候结的婚,有没有孩子,婚前婚后的感情如何,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夫妻感情开始恶化等等,最好呢,引用下相关法律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可能修复和好。然后,列举一下能证明你以上所说事实的证据,法院开庭的时候带去。最后写上“此致”,递交诉状的法院名称,具状人,写上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是怎样的?(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工伤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之上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医疗过错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其复杂性很容易出现质量纠纷。一般根据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判定。发包方和承......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
      构成诽谤罪怎么起诉呢?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


·串通投标罪之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无论是在对怎样的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其中都不能忽略犯罪主体,毕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构成犯罪,而在我国也有那种自然人和单位同时成立犯罪的情况,......


·看守所收押对象与区别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保险可以在外地购买吗?
      保险可以在外地购买吗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


·官司中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在一场官司中,有时候会需要进行司法的鉴定,但是,司法鉴定往往会需要一些鉴定费用。因此,会有人问,官司中司法鉴定费用谁出呢?司法鉴定的费用的承担......


·走私罪拘留多少天
      涉嫌走私罪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批准取保候审后可以放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