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代通知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都是因为劳动合同或者当前的工作已经无法再顺利的进行下去,而不是因为合同的到期,合同到期后双方尚且还有可以协商续签的余地,但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是已经没办法继续合作了。不过,公司单方面的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也是工作年限越长的获得的补偿越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
      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一、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孩子长大了抚养权如果还没有成年的话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


·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是什么?一、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是什么?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具体如下: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如果高空坠物砸车如何赔偿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请律......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对象是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一定的行为对象,而这个行为对象其实也就是指犯罪对象,也就是犯罪行为是针对哪些人群作出的。实践中,不同犯罪的行为对象......


·离婚后5年了前夫的债务前妻有偿还义务吗
      离婚后5年了前夫的债务前妻有偿还义务吗?离婚后前夫的债务前妻没有偿还义务,如果是当初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什么?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认定事故书承......


·一、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什么?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