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投标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来说,有效期之内投标有效。但是一旦超过有效期,那么投标就是去了效用。我国的法律也有相关的条文规定投标的有效期的具体时间。那么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呢,法律上都有什么规定呢?一、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呢1、根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2、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二、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也就是说, 投标有效期的长短主要是由评标、定标时间决定。影响这一时间的主要因素一般包括:项目的性质、特点、规模、工程量的大小和内容繁简、评标难易程度等,
  并且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域也有所区别。实践表明: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 ~ 30 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 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 ~
  60天。据业内人士介绍, 目前通用的投标有效期限一般为60 ~ 120天。投标的时间有着严格和明确的确定时间。并且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和说明。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在我国新出的法律说明中有着严格的规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规范。投标时应注意一些关于有效期的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


·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无效
      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无效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


·以房产证做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以房产证做抵押有法律效力吗?没有的;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


·拆迁赔偿不公怎么办?
      拆迁赔偿不公怎么办?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一、关于征收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


·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原告陈述格式是什么我们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会影响生产质量,影响工作进度,如果医护人员工作中出现错误的话就会导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担保制度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在民间借贷和银行借贷中有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法律也越来越完善和健全,不仅保护着我们的权益不受到侵害,更是让我们的财产不受到损失。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限是多......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


·刑事回避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条件包括什么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