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在案件中什么人可以成为司法鉴定申请人?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这是在大多数案件中都要涉及的问题。在案件中对这些基本问题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我们就可以更加快捷的办理司法鉴定。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些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内容。
  
  一、怎样可以成为司法鉴定申请人
  
  1、《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与所申请执业类别相关的学历证书;
  
  4、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6、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具“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7、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证明材料;
  
  8、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9、申请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10、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怎样申请司法鉴定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注意事项
  
  1、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请人在申请执业登记时若已调入现单位,作年限不满足申请条件的,须由原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公务员、公检法机关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
  
  2、申请人曾在外省市有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经历的,要说明:原执业地及执业机构、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原执业登记注销时间及原执业类别等。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省或市州地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提交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鉴定材料。所以我们应该听取有关部门的建议在正当的时候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相关内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领工资,但工资标准的话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待遇了,而且,......


·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


·贵州农村拆迁补偿是多少一平米?
      贵州农村拆迁补偿是多少一平米?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将房屋的买卖合同与解除或者是存在执法人当中所规定的必须要解除......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一、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不能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


·在我国
      在我国,随着人们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屋市场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钱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我国的租房市场也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


·绑架罪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
      绑架罪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理论上实践中存在对立的两种观点。第一,持单一行为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只要出于勒......


·公司倒闭怎么拿工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倒闭后故意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


·重婚罪公诉到法院多久开庭
      现在有不少的妻子抱怨老公在外保养女人,或者是女性出轨,比如前阵子王宝强的事件便震惊了整个网络。但是真正构成重婚罪的比较少。重婚罪侵犯了一夫一......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
      公立医院科主任有权辞退员工吗?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科室主任却无权。若你是正式职工,则是人事关系。员工不服,可以提出人事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