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按揭买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确保自己在所在城市是有购房资质。2.确保自己的个人信用良好。3.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月收入是贷款申请的加分项,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职业者一定会被银行拒贷,如果拥有真实可信的稳定收入证明,您在买房的时候也是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手续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然后就要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3、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安歇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5、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6、开立还贷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7、银行支付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8、按揭买房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9、按揭买房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您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综上所述,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够支撑起直接支付房款的话可以选择按揭的方式来每月偿还房贷,但是银行提供的服务并不是无条件面向所有人的,因为银行也需要保证自己提供的贷款是否能够收回,所以只有那些有偿还能力且信用比较好的人才能按揭买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不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婚内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么
      婚内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么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罚金起点是否有明确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罚金起点是否有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罚金起点是有规定的,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


·图片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图片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图片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图片侵权作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具体的是两年的时间。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条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条件是什么?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这一要件体现出......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


·管辖移送中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管辖移送中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管辖移送中撤诉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撤诉,在人民法院已经宣判裁决之......


·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一、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以下是一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未出资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受让方:出让......


·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有效力么?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判决有效力么?若已经判决并生效,不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民事诉讼执行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执行原则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