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不仅仅考虑谁的钱多。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孩子抚养权问题:1、子女不足2周岁;记者了解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因此,孩子抚养权归于谁不仅仅是看夫妻双方哪一方的经济条件好有利于孩子成长。不足两岁并在哺乳期的子女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岁以上的孩子应该看夫妻双方谁的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已满十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意见来进行抚养权的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证据三性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三性是什么?一、证据三性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实际上真正的理解适用......


·强制执行什么情况可以抓人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合同尚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尚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


·父母可以争取孩子在离婚后出生抚养权吗?
      离婚率高涨的现代,很多人闪婚,然后闪离,谈及离婚,那就不得不提及离婚小孩抚养权的确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但是抚养权牵涉到......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包括哪些一、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包括哪些?购房贷款时一般会有两种不同的还款模式选择,一种是等额本息,一种是等额本......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商住楼既可以居住,又可以用来商用,价格相对较低。在这日益拥挤的城市里生活,商住楼有效节约了城市的空间......


·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有效吗?
      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有效吗?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无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一、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1、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都可以算工伤。和......


·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法律程序怎么走
      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法律程序怎么走有过注册公司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在公司成立时是需要注册资本的,资本关系着企业后续的存在类型与规模限制。那么,如......


·有律师见证遗嘱诉讼能赢吗
      有律师见证遗嘱诉讼能赢吗要看见证的手续是否齐备,如果手续存在瑕疵,遗嘱是有可能被认定无效的。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律师见证的......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
      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车祸责任的划分怎么进行现在人们在发生车祸后,在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是找保险做理赔。他们在要求保险理赔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