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那么需要双方签署一份解除合同申请书,以明确解除合同事项。那么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行使解除权有哪些程序?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解除合同申请书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2007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 ? ? ? ? ? ? ? ? ? 乙方: ? ? ? ? ? ? ? ? ? ?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综上所述,如果合同双方确定要解除合同,需要知道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其实内容比较简单,重点就是要说明解除合同后违约一方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方案。申请书也要双方签字盖章,和原合同一起作为今后纠纷处理的凭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一、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


·地产并购基金是什么,其模式有哪些
      地产并购基金是什么,其模式有哪些(一)地产基金地产基金即私募股权地产投资基金一般指专注于地产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面向私有地产资金进行并......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


·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需要在一个月之内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这个时候也才会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当然日后劳动......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是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是什么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相关的法律,以此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权益的保......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


·疫情期间造谣犯罪处罚是什么?
      疫情期间造谣犯罪处罚是什么?疫情期间造谣犯罪处罚是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每家每户几乎都已经奔小康的日子。但是还有很个别的市、县没有机场,相对那些要出远门......


·一、离婚后汽车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汽车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1.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后赠与认定为赠与婚姻双方的也算做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所谓的明确赠与一方的可以免去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