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他项权证回执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他项权证回执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回执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他项权证回执证明的作用是证明已经拿到了他项权证,在我们国家,一种是见购房回执放款,一种是见他项权证放款你好,见他证一般见于其他抵押贷款,见购房回执一般见于房贷,一个买了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这些情况都是常见的。
  
  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他项权登记。
  
  登记要件
  
  天津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两份);
  
  抵押合同(原件两份);
  
  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注:“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是指: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屋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
  
  备案。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
  
  定的除外。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收费项目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抵押登记按抵押金额双方各交纳0.5‰
  
  工本费: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每本10元。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
  
  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二、办证程序
  
  受理申请并出具收件收据;
  
  权属审核;
  
  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
  
  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权属证书。
  
  办证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后7日(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想进行抵押,而且这种抵押是以房屋的形式来进行的,那么就肯定是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这个他项权证拿到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回执单证明的意义是已经拿到了他项权证,除此之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争议,就可以利用这个回执单来帮助解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制作证人证言证据?
      如何制作证人证言证据?1、在取证的人员上,最好是2个或2个以上。2、证人证言的笔录上写明以下内容: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记录的证......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一、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


·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
      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一、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


·学生打架拿刀吓人怎么处理?
      ?学生打架拿刀吓人怎么处理如果拿刀吓人,但是没有砍伤人就没有什么事,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砍伤了人就不只是吓唬吓唬人了,而是......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


·集资房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过去的时候,集资房是大量存在于城市中的。这主要是由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与当地政府共同出资修建的房屋,当然这样的房产最开始也是出售给单位职工的。......


·离职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主动辞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通常劳动者离职都是自己主动自愿的,但也不排除在单位的逼迫下离职的情况,如果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离职的话,那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的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的一、最新医疗事故致死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


·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
      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当您要面临打官司时,证据对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首先您要搜集与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那么哪些东西能被用来当作民事证据来......


·应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应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