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4、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5、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6、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
  
  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虽然公司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以进行劳动解除的,怀孕的女同事‘还有生病的员工都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如果非得要进行解初,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大笔赔偿费。如果不支付是属于犯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楼上漏水打官司费用要多少?
      楼上漏水打官司费用要多少?(一)、楼上漏水一般赔多少钱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新刑法贩毒多少克死刑
      对于贩毒来说,它的法律的制裁是十分严厉的,我们在实际的审判中是要综合考虑安检的性质以及贩毒的克数来进行量罪的。那么,新刑法贩毒多少克死刑,贩......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持有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拥有全部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会怎么样?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会怎么样?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


·一、已经分局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已经分局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


·哪些情况可能属于骗保行为
      哪些情况可能属于骗保行为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


·一、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平分财产合理吗?
      一、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平分财产合理吗?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平分财产是合理的。事实上,法律中并没有明确,也就是说财产的分割与划分和谁先提出离婚......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起诉请求是否会被受理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起诉请求是否会被受理一、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起诉请求是否会被受理?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起诉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