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信贷支持
  
  
  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忽视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各商业银行也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信贷管理,主动联系、培育和扶植了一批有前途、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客户群。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抓住机遇,获取信贷支持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必须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加强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以往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业务联系较少,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财务状况缺乏了解,中小企业要获得信贷部门的进一步支持,就必须加强信用意识,自觉还贷,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同时及时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反馈给银行,实现信息的实时沟通,建立一种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其次要规范财务管理,这一点尤为重要,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确保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结构,现在商业银行纷纷将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作为工作重点,要想获得贷款支持,就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一个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进行科学的管理,在经营体制和管理方式方面努力向现代企业靠近,才能在信贷部门的评估中获得较好的印象。
  
  
  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最佳途径。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实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它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主板市场,具体来说它对于企业的股本总额的要求可以少于5000万港元;开业时间可以少于3年;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总股本的10%等。据统计,2001年中国内地企业香港上市集资180亿港元,其中中小型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占了一半以上的份额,超过了内地股市的同期集资额。
  
  
  随着我国二板市场的正式启动,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从证券市场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即将在我国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多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或市场前景极佳的传统行业公司,他们大多在其经营领域内拥有先进的、独创的、完整的知识产权,公司结构合理、主营业务突出、财务指标良好且资金需求急切,回报较为迅速明显的中小企业。要申请进入二板市场,首先必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有形资产8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发行股东人数至少达到300人,每人至少1000股;不要求有较高的盈利状况,但应至少具备2年以上的经营记录,并能充分反映其高增长性;主营业务必须占其销售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利润递增额要求在30%以上。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在国外较为普遍,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业务量还很小,在资本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及美国的1%,约为韩国的1/10。简单说,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设备购买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申请,由租赁公司进行中小企业融资,向供应厂商购买相应设备然后将设备租给企业使用,从而以“融物”代替“中小企业融资”,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同时承担维修和保养义务。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出租人在整个租赁过程中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成本、利息和利润,所以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可以通过名义货价的形式花少量资金就能够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在中小企业融资性租赁中,还有一种特殊形式——返租式租赁:企业将其所拥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获得企业发展所急需的流动资金,再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租回来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企业通过暂时出让固定资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总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以中小企业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并将中小企业融资与融物二者结合在一起。它既不像一般的银行信用那样借钱还钱,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信用,而是借物还钱,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
  
  
  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程序审核,但是只要自己的资料准备齐全就会有着充分的准备,所以自己应该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因为国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一定的约束,而且消耗的时间也较长是,因此融资的过程较为困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的主观方面必要因素是什么
      犯罪的主观方面必要因素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


·通讯网络诈骗是什么?
      通讯网络诈骗是什么及怎么防范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社会我们在生活中已经不能离开网络。我们在网络中购物,在网络中聊天通讯。网络给我们的生活......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1    (××××)×行×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


·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其中未成年工都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生活的,在我国都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用......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达到十级费用咋办?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达到十级费用咋办?1、受到了工伤,就算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也可以获得医疗费报销,误工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等待遇的。2、《社会保险法......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需还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无可厚非的事。那么如果欠债的人发生意外离开人世了呢,他身前所欠的债务又该怎样呢,需不需要偿还,又应该由谁去偿......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增强创新能力,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程序比较复杂,制订方案后,企......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时或者相关工作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的亲属,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具有依法申请工......


·买卖合同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届满后怎么办?
      买卖合同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届满怎么办?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一、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孙子是第几位继承人?1、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可以发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