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
  
  一、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具体如下: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第二十五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 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征用土地除了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安置办法。具体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综上所述,辽宁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将公民土地的权益放在较高的位置,而在进行征收的时候也会提前制定出与公民损失相适应地补偿费用基本标准,在实际给付后若仍然有公民对费用不服或者认为过低的可以通过与政府协商的形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大多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大多数是个人财产,如房产。而且房产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


·一、无劳动关系随时辞职吗?
      一、无劳动关系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根本的解除应该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事由才行,......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会自动离婚?不管分局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
      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知道是法人对于公司的作用是非常的大,因为公司在正常运营的过程中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公司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


·一、离婚调解书增加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调解书增加抚养费是否可以?离婚调解书增加抚养费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少钱?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虽孩子的抚养权、债务的承担、财产的分配等问题一般是无法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哪些?
      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具体有哪些?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大量企业纷纷开展跨国并购。对于企业来说,采取跨国并购方式的优点很多。对于其提高行业占用率、......


·一、交通事故三者伤残赔偿金额由谁来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三者伤残赔偿金额由谁来进行赔偿?按照事故责任,由双方司机赔偿。一般伤害的赔偿是致使对方身体受伤但尚未致人残疾,经治疗可以恢复健康......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样继承?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样继承?一、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样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