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在医疗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生。但医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一般赔偿责任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主要看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责任如何划分,有规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赔偿主要依据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江苏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责任系数问题必须要再进行过医疗事故鉴定,分清楚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以后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我国也是将医疗事故责任严格的进行了等级上的划分,甲乙丙医疗事故当中也有一级二级三级,甲级是代表着最为严厉的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很多都无法弥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决定不起诉国家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人民法院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的时候会对当事人作出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所谓决定不起诉,也就是说国家公检法机关在未来不会追究......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位于的集体所有......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在扩大生产、对外并购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很多企业自有资金是不足支撑企业需求的。这......


·未买交强险应该怎么赔偿多少?
      买车的时候就会被卖车方以及登记车辆信息的有关部门告知必须缴纳车辆的交强险,但是也总有人认为自己的车技是不需要用交强险来保障的就没有按照规定购......


·离婚案争抚养权一般要多久
      离婚案争抚养权一般要多久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试用期请病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许多企业都会对新入职员工规定一个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决定其是否可以通过企业的考核,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但员工在试用期期间......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正当防卫的误区有哪些?
      正当防卫的误区有哪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9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正方式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正方式是什么?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


·老公外面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
      老公外面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时间一般是多久最好?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时间一般是多久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