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建设方面会征用到人民的土地,这就涉及到了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的问题,也是人民比较关心的问题。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条例,就是为了维护您的利益,那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有那些呢?为您解答。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
  
  第六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七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根据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结果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
  
  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并对实物调查工作作出安排。
  
  第八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
  
  第九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者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十一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遵循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移民安置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 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估)算等作出安排。
  
  对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内因水库蓄水造成的居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应当纳入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对农村移民安置进行规划,应当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的原则,合理规划农村移民安置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
  
  以上就是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的总结,在征用补偿上是您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担心的问题,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国也颁发了相关的条例,就是为了做到公平赔偿、分配资源,保证您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和军人离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其实是不太一样的,不仅在于离婚条件上面,在具体需要的材料方面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您知道和军人离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吗?而具体......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


·双方打架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双方打架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您的个人信息一不小心就会在网络或者生活中被泄露,给个人带来麻烦,严重的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失。有一类情况就是个人信息在派出所泄露了,那么派出所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个时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


·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由于劳动争议又与一般的民事争议有较大的区别,虽然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考虑到......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出于怜惜或其他原因,一些夫妇通常会收养一些弃婴等,此时虽然符合了收养条件,但没有实际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


·面临“司法强拆”,被征收人是否还有救济机会?
      一、面临“司法强拆”,被征收人是否还有救济机会?  被征收人在面临司法强拆时,可以采取以下的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即  (1)在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审......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