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的处罚主要是,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如果发生事故致人伤害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醉驾和酒驾的区别
  
  1、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2、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3、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醉驾与洒驾的处罚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4、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5、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6、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司机本来在道路上按照规定开车除了保证安全以外也不会被法律所处罚,但是一旦涉及到醉驾的行为不仅会对司机以及道路上其他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让社会安定的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才能在事故前尽可能预防。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盘锦市......


·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一、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2023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


·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 一、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
      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一、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


·失业后劳动者该怎么领失业金
      一、失业后劳动者该怎么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


·征地补偿款标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金额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
      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一、法律中什么是商标宽展期?宽展期是对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一定期间内未能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法律赋予的允许商标......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是小数字,所以很多投标方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就会找其他公司代交,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