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元
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后,是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的,因为出现了工伤事故后,不仅会给劳动者的工作上带来影响,同时也会危害到他们的人身安全,所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也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金的。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各项权益都会受到保护,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其中也是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谁当是否重要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谁当是否重要重要。准确的说是法人代表,这是是公司的对外的代表,后续公司工商很多文件都需要法人代办签字,以后公司变更也需要......
·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每家每户都可能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正确了解征......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
·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在退休之后还发挥余热的继续参加工作,为单位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对于这样的人是否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方面的疑问,下面......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
·未成年人盗窃罪量刑标准
根据法律中对盗窃罪的主体规定,其中只要是已满16周岁的人,同时具有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就能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现实中有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以构成......
·私募基金分红避税该怎么做
私募基金分红避税该怎么做私募基金分红避税该怎么做基金管理人可能是公司制的,也有可能是合伙制的,也有可能是个人。管理人主要的业务收入可能包......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
·可以,只要在有效期以内
可以,只要在有效期以内,公证书是可以多次使用的,无需重新办理。如果公证书已经过期,那么当事人只能重新申办。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函1、公司名称变更说明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___公司”名称从___年___月___日变更登记为“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