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相关法律规定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0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第十三条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2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三、婚姻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200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意见
  
  
  3、确认婚姻无效、撤销婚姻案件的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可撤销婚姻主要针对于不合法的婚姻,如果是违法的结婚,那么法院都是可以直接判决无效的,但我国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法律法规定的,必须要提供证据,而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不同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款要不下来怎么办
      协商,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起诉讼。对于现实中的工程款纠纷,一般以友好协商为主。施工方与发包人就工程款问题作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2023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伴随着房产的实际转移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我们必须同时要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实现代人应该对土地......


·民事诉讼调解后撤诉是否会被准许
      民事诉讼调解后撤诉是否会被准许一、民事诉讼调解后撤诉是否会被准许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规定》第13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l款第4项规......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


·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
      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抚养权自动是孩子父亲;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


·业主自治物业费标准是怎样的
      业主自治物业费标准是怎样的小区业主自治收物业费的标准是:一级标准1.00元/平方米、二级标准0.75元/平方米、三级标准:0.50元/平方米,但不同地区因经......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


·夫妻婚内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内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内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市政工程是政府为进行城乡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施工的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当予以支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