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不可以在外地做;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事故造成了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一般认定的部门就在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才可以,在做认定之前是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和信息在工伤之后30日之内提出申请,这样工伤部门才会受理,然后再进行审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前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1.婚前房产贷款如果没有还清,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目前假冒伪劣药品问题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也引起了国家与政府的高度重视,那么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相关机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设计,是一项基于美学建立起来的课程,其中的分支包罗万象,数目繁多,最常见的有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玉石设计、建筑......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1、法定继承中,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


·个人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在针对当事人作出之后会有相应的赔偿给当事人,这是当事人应该得到的,也是针对国家的失误或者是错误行为的一种挽救措施,不管怎么来说,我们......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这是相辅相依的,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享有自己相应的权利,那么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就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日常的民事......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非常优秀的企业,每年不仅能够给企业自身带来利益,还未社会做出许多的贡献,为了让企业......


·遇到家庭冷暴力如何处理
      遇到家庭冷暴力如何处理关于家庭暴力,虽然常见的是行为暴力,但实践中也有出现冷暴力和性暴力的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暴力,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采......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一、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医保骗保4万多,可暂停其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


·在天津医药代表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在天津医药代表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具有下列情形之......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一、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