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伤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由什么机构负责认定
  
  
  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工伤认定应由谁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
  
  
  3、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4、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那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5、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6、工伤认定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认定决定的种类
  
  
  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8、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9、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及不服认定的救济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认定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做证的,而且个人都是可以申请,只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以,如果诊断出来的结果是工伤,用人单位拒付的话,那么作为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拿回自己的损失,所以,在劳动关系里面,劳动者的权利是最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吗?
      一、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


·一、离婚再婚再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再婚再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一、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


·一、买房子贷款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房子贷款要注意什么手续?1.需要贷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


·符合哪种情况不享受年假
      符合哪种情况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
      一、按照最新的法律重婚罪要状告才处罚吗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受理,而非告诉才处罚,是否处罚依据法庭审理结果来确定。重婚罪属于亲告罪,即至少先要......


·肇事逃逸被报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被报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被报警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
      相信很多人对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这一对概念,两个词汇并不是很了解,甚至认为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实则不然。那么究竟国家赔偿是什么,而国家补偿又是......


·法律规定检察院如何才能批捕?
      一、法律规定检察院如何才能批捕?1、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


·房屋遗产继承有效期几年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公民的版权是什么意思?
      公民的版权是什么意思?一、公民的版权是什么意思?公民的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根据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