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肯定会涉及一定的经济损失,依据有关的法律是自己的行为在生活中有着实际的收入,所以具体的问题解决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不能合理的处置,另一方面,国家的有关法律在误工费的赔偿上有着具体的条件约束,一般不会轻易得到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联系信息公开条例适用的主体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政府的一些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方面可以增加相应的透明度,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普通老百姓参与到,相关的事务当中,当然......


·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辩护意见书咋写?
      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辩护意见书咋写?一、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辩护意见书怎么写?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辩护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


·非法集资标准达到多少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


·民法典如何认定打印遗嘱的效力?
      民法典如何认定打印遗嘱的效力?民法典存在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且签字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1136条 打印遗嘱......


·房屋拆迁咨询律师哪些问题会比较好呢?
      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


·未申报工伤可否申请做鉴定
      未申报工伤可否申请做鉴定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


·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
      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一、高管人员公司法规定哪些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


·单方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您出行必备工具,我们知道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您是否知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理?单......


·诉讼时效届满可以免责吗?
      诉讼时效届满可以免责吗?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