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代通知金规定

代通知金规定
  
  
  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种
  
  
  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相关规定
  
  
  编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决纠纷
  
  
  编辑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此时不存在是否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该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否应该支付代通知金呢?这个问题我将另外撰文说明!
  
  
  其实以上两种代替通知金在北京市自2003年开始就同时适用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京仲委字[2002]12号第25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对此不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仲裁委员会应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条件,如符合,则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予以支持。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认定为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后的第三十日,并裁决该用人单位承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而给劳动者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
  
  
  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第40条和第47条予以了规定。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的对象是公司和员工之间,因为单位要解除合同,所以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是员工解除合同,就我们说的,辞职,那么员工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的,只要直接走人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就要提前通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做房屋继承开家庭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做房屋继承开家庭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


·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当中,税务行为是我们比较常见的行为,因为对于公民来说,他们的工资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如果对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网上开设赌场能取保候审吗
      视情况而定。网上开设赌场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砸中车辆保险能否全赔?不一定。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


·如何起诉男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如何起诉男方抚养非婚生子女?在我们身边,不乏未结婚,却存在事实婚姻,最后生下孩子,以及所谓的非婚生子女。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故而......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按专业划分: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


·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情形有哪些?违反程序或超时拘留都需赔偿在实践中,对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中的“违法”存在不同的认识,《司法解释》......


·著作权取得法定许可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著作权取得法定许可的具体情形是什么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