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代通知金该不该扣税

代通知金该不该扣税
  
  
  代通知金口不扣税需要根据实际赔偿的金额,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的。代通知金属于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所以要是劳动者获得的代通知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拼接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那么就不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3倍数额的,那么超过部分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代通知金制度呢?
  
  
  代通知金即平时常说的“N 1”补偿方案中的“1”,即企业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则应以支付1个月工资的作为该30日通知期的替代。
  
  
  首先,代通知金的适用前提系在法定情形下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在上述法定情形下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方需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当然,企业还需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鱼和熊掌可兼得。
  
  
  但是,如企业已书面通知员工劳动合同于30日后解除,但员工认为自己可立即离职或者说可提前离职,企业是否还得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呢?我们认为:代通知金针对企业而言系法定义务,而对于员工来说系法定权利,而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该放弃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但是,为避免员工提前离职之后就代通知金问题再行向企业主张,建议双方可就提前离职问题通过协商文件或类似文件予以确定,以明确系员工主动放弃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在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缴纳代通知金的,由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很多员工的代通知金,都不会超过这一规定的平均工资的3倍。对于那些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税费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那些 税收是按照职工个人所得税收的标准进行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


·在我国关于专利入股合同怎么写
      以专利入股公司这对于公司和专利所有者来说也是各取所需的,而且本身专利就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长期的给公司带来收益的。只不过所有的入股形式都要......


·合肥市司法鉴定中心
      距离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随着国家对鉴定越来越重视,合肥市的司法鉴定队伍发展十分迅猛。在现在的很多诉......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


·相对控股公司法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设立可以分为以国家为主体和以个人为主体,如果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企业一般情况下所有权是国家。而相对控股又是指一个公司中股份......


·信用卡可以交违章罚款吗?
      信用卡可以交违章罚款吗?当事人也可以自愿采取银行信用卡划拨的方式缴纳罚款。对依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交通警察将其交通违法信息录入......


·劳动合同何时订立生效?
      虽然找到了工作,但是为了让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有所保障,就要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过很多人虽然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却不......


·水电工程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水电工程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各项工程的是否由质量保证,不仅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吗?出租人解除合同次转租合同效力会受到承租人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夫妻的共同财产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只有普通的工资收入了,双方的财产,涉及到房子,车子以及很多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