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对于公司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他享受着公司权利的同时承担着公司的义务,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首先要明确法人资格不是财产,不能被继承.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股权可以被继承。
  
  “法人”指的应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个法律名词,其为法律所拟制的人,现实中体现为依照《公司法》而形成的公司或法人单位,而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为法律认可的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了解这些后便可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人,其更改需修改公司章程且经过工商部门备案方为合法有效,因此法定代表人死亡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新选任并修改公司章程和备案,任何股东无权自认为法定代表人。
  
  未经全体股东同意并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均无权处置法人财产,否则以挪用财产罪或非法侵占财产罪定罪。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个很复杂并且麻烦的事情,尤其又涉及到了继承的问题,但是只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准备好相关证件,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其实也不复杂,以上是有关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的问题的回答。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有哪些财产不能抵押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一、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六个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


·检察院几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一、检察院几天内决定是否批捕?一般在七日之内;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


·在新单位入职需要什么?
      面对现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希望能够获得一份好的就业机会。所以很多的劳动者为了能够找到好的就业机会,采取许多办法。并且已经获......


·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一审简易流程是什么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只有一处,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因病(......


·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孩子所有,怎么过户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之后的财产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离婚之后房产归属于孩子的有很多,为的是让孩子以后有依靠,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复......


·司法实践中数罪并罚中有哪些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


·怎样证明注册资本已实缴?
      怎样证明注册资本已实缴?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


·烧伤工伤鉴定细节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您要知道一个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烧伤工伤可以在工伤的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