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重庆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重庆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三、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综上所述,重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则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对于双方有固定工作的情况来说,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比较简单,按照月收入的20%标准计算。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应该包括这些条款,之后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可以适当增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可以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指的就是自行车,三轮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等。由于我国的车辆众多以及红绿灯制度......


·锦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各地对基础设施建设都很重视,辽宁锦州规划了一些高速公路及高铁项目,这些项目开工之前,政府要对沿线的土地进行征收,给涉及到的农户发放补偿款......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受害......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习俗,当然从法律上面讲,并没有要求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而现实中......


·侵权造成财产损害的案由是什么
      侵权造成财产损害的案由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


·现在我国法律有通奸罪么?
      目前我国法律有通奸罪么?中国《刑法》目前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属于犯罪(罪刑法定),通奸属于违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构成......


·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哪些
      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


·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大部分人的潜意识里都是这样的思想:父母对我们的恩情重如泰山。但是生活中也有较为极端的情况,当和父母的关系决裂,需要走上法庭处理一些事情时......


·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
      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各种类型的企业在设立成功后,会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往来,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