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以小孩名义购房写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孩的名字,则小孩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父母的夫妻均无权处分。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因此孩子名下房产,夫妻离婚后是无权进行分割的。多数人为了在婚前许下承诺或者想要给自己的孩子更好的保障会把夫妻两共同获取的房子写在孩子名下,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生活不和想要离婚后开始分离夫妻共同财产时就会开始惦记孩子名下的房子,这就造成了法律上频出争夺孩子抚养权这一类的问题。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坐牢多久?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坐牢多久?在如今的这个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另一方面,互联网给许多人钻了空子,利用网络来进......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


·海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样的
      海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样的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


·一般地
      一般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解约时,往往会涉及到有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一......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 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在业是什么意思,与存续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会的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会的流程如下:一、委托。可以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二、受理。三、组成鉴定组。四、......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如何行使?
      如果合同确实不公平,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行使撤销权。(一)有重大误解的;(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另一方以欺诈、胁......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当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就需要对土地原使用方进行征地补偿,而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


·在我国关于民事诉讼怎么旁听
      在我国关于民事诉讼怎么旁听只要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开庭时,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到庭旁听,但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醉驾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醉驾致人死亡判刑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能否生效?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能否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是不会生效的。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