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处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问题,如果自己想要进行续期,只要当事方进行合理的协商就可以解决,在一定的时间里合理的缴纳费用,就可以合理的解决有关的问题,所以自己不必过于担心此类问题的发生,遵守有关的规定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现行标准是什么一、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现行标准是什么(一)、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
·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尽管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不管是工伤认定还是工伤鉴定,都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但是无论如何,为了自己能够得到比较合理的赔偿,劳......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书应明确哪些内容?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书应明确哪些内容?非婚生子女的判决分情况区别对待。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
·栆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栆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高速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从长远来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这些大型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常常需要征用到......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法庭宣判时一般会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的,最起码会询问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方的公诉意见是否存在着争议,犯罪嫌疑人把自己......
·民法总则侵权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侵权新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现在社会各种侵权的事件层出不穷,《民法典》也对此做出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