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离婚孩子怎么办?

一、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离婚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二、怎么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
  
  
  3、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
  
  
  三、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孩子的出生不应当作为离婚父母的借口或者累赘,若是父母双方都没有能力将其孩子抚养成人,应当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或者父母双方增加自己的经济能力再进行抚养。抚养权的拥有在父母双方的手中,离婚双方父母应当考虑孩子个人意见和优选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二手房买卖中也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用面积的大小,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购买的二手房的价格如何,是否划算。那么实践中,二手......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一、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1、《民法......


·一般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


·破产清算程序和债权登记
      破产清算程序和债权登记一、破产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北镇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镇街道、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富......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诉讼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


·刑事案件中家属如何收到批捕通知
      一、刑事案件中家属如何收到批捕通知?家属是收不到批捕通知书的,检察院批捕后没有义务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事故责任方需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这是对受害人家庭维持基本......


·判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玩忽职守怎么处理
      判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玩忽职守怎么处理?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需要准备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需要准备什么?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嫌疑人无须再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其他辩护人则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