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证驾驶撞人加逃逸的法律责任

无证驾驶撞人加逃逸的法律责任在许多的交通事故中,存在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情况,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所要承担的责任除了民事赔偿以外,往往还有行政和刑事责任。因此,无证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为了逃避责任会产生逃逸的行为。下面,告诉您,无证驾驶撞人加逃逸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刑法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上就是无证驾驶撞人加逃逸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以上的规定,如果无证驾驶还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是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严惩。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地解决,千万不能一时糊涂逃离现场,留下永久的污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
      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是是承发包制度,也就是说建设方要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工程承包方。而作为总承包方,还可以将下面的子项目......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纠纷,就算是在治病救人的医院也不例外,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医疗的环境另一方面是部分医务人员糟糕......


·保险索赔申请书
      保险索赔申请书范文生活中,如果您对货物投了保险,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风险,受到损失时,在承保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要按照协议对当事人的损失进......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在招投标中,工程发包方总是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包方也总是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有违约金......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车险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虚假诉讼诈骗罪是怎样的?
      法律是权威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着遵守法律的义务,但总是有人可能无视法律的权威,以身试法,在诉讼中作假进行欺诈,侵害别人的权益,导致触犯虚假诉讼......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


·到期之后可以延长监视居住吗
      到期之后可以延长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是不变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确规定期限是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辞退员工补偿证明范本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补偿证明范本是怎么样的?一、辞退员工补偿证明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不应该。因为职工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职工行为并非欺诈公司,公司无权单方解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