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是违规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也没有上述的错误的原因 ,你就可以到申请,如果仲裁不服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你的社保购买证明等等。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实际的解除情况不同,那么需要对员工作出的赔偿也不一样。有些时候可能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有些情况下却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赔偿数额的。因而要计算赔偿,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一、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做2023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做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


·证人可以作为双方证人出庭作证吗
      证人可以作为双方证人出庭作证吗一、证人可以作为双方证人出庭作证吗?证人可以作为双方证人出庭作证的,但陈述的内容不能前后矛盾,因为证人作出前......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


·2023年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寻衅滋事调解轻微伤可以走调节程序吗?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因为一些小矛盾或者口角,导致打架行为的产生。有时候也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寻衅滋事可能带来双方人身受到伤害......


·签订三方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1、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2、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偷税漏税属于骗税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偷税漏税属于骗税吗?偷税漏税的行为并不属于属于骗税,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逃税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偷税行为的称谓。......


·确权即明确产权。房屋所有人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利,但在农村地区
      确权即明确产权。房屋所有人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利,但在农村地区,由于房屋长期以来未办理确权,导致了许多因房屋所有权产生的纠纷。因此,农村地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