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是否需要去劳动局对解除劳动合同报备?

是否需要去劳动局对解除劳动合同报备?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规定办理即可.
  
  
  不知道你怎么会和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只是管理职能部门。
  
  
  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和企业签订的,所以只能和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企业要把职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劳动局,如果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金.
  
  
  如果你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提交公司——签署解除合同书——解除——转移档案。
  
  
  由单位办理。
  
  
  一、解聘备案规定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受理范围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时应遵循失业保险关系属地原则。即: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市内四区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五市三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本区(市)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省就业办受理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
  
  
  三、所需资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职工档案
  
  
  3、《劳动合同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5、《招用人员登记表》
  
  
  职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
  
  
  综述,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就是给公司一个去劳务局出具双方合同结束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且给公司一个缓冲时间找到接替人员避免人员不足的尴尬。因此,我们建议各位要离职的朋友都提前提出离职申请,这样双方的关系都能比较缓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监护人财产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被监护人财产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但是具体的情况它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区别对待的。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如下:一次性......


·老婆得精神病就不能离婚了吗
      不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税务注销查几年的帐
      三年,办理公司注销业务一般是查近期三年账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公司注销流程:1、先到税务所办理查账、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


·刑事案件立案超出2年半的时间该要怎样办
      刑事案件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起诉的话,法院会强制要求欠钱人还钱,如......


·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
      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一、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的范本?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这两种不用类型的公司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都有法人代表,他可以对外行使民事权利,但是有权......


·单位员工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
      我们经常在新闻节目中看到,有些单位员工鬼迷心窍,利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完善和自己手中的小权力,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那么个人挪用资金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