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2、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村民的一种福利分配,因此,其转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的,应先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受让方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继承、直系亲属赠与)外,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另外,《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有房产证吗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农村房屋的产权证的办理一共也就是分成两个流程。只不过需要向房管所提交的这些材料在办理起来的时候可能比较麻烦。比如说,农村自建房的验收证明,那村民还得寻找专业的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的单位,在单位验收了以后才能够拿到报建验收证明,农村的房产证的办理是要先办理宅基地证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什么时间做出判决?
      到了法院安排的开庭期限之后,自然就会依法开庭。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结果,至于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


·工伤鉴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当代社会中,并不会有太多人关注工伤鉴定的具体事项,因此当自己受工伤是就会手足无措了。关于工伤鉴定的流程、手续及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标准都应该要......


·一、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
      一、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新规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影响参加本单位工资普调和应享受的内部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未经......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包括什么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包括什么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


·一、交通事故皮肤磋伤怎么赔钱?
      一、交通事故皮肤磋伤怎么赔钱?属于专业医疗性评估领域,视伤者具体情况由专业医疗机构给出意见。主要时间视乎伤者治疗和康复情况,无法准确评估时间,......


·关于岗位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会发生职位调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职位调动一般有自愿性发起的工作调动,这种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好。然而非......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对于非法行医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情节下,才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那么此时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才会涉及到刑......


·一般车祸逃逸怎么判刑?
      很多情况下车祸逃逸的都是会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但此时同时也会有交通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需要承担。只不过其中的刑事责任是相对要......


·非法集资30人以上怎么判刑?
      一、非法集资30人以上怎么判刑?(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实施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