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对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对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正确理解认识假药的含义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假药”包括两种情形: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而“按假药论处”则包括六种情形: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可见,刑法意义上的“假药”是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明确规定认定:一是直接判定为“假药”的两种情形,包括非药品冒充药品;二是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的药品;三是按假药处理的非药品。但是,在《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哪些“非药品”冒充哪些“药品”才属于假药或者才按假药处理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
  
  假药对于国家和民众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国家严厉打击销售和制作假药的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处,会判以重刑。因为抗癌药的免税政策使很多癌症患者受到了极大的福利,同时也引发了多年前关于进口癌症药品假药案的反思。假药的危害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中公务员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公务员误工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应当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应当怎么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


·协议离婚财产未分配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协议离婚财产未分配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1、可以要求分割。2、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


·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怎么处理
      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怎么处理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也应当适当的进行赔偿,同时也要看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一般也就进行批评教育。而对于故意损坏财......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一、什么是债券?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


·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一、离婚两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吗?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


·不管是什么?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诉讼请求一直以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毕竟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内作出判决的,因此要是......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以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准,需要相关的收费凭证证明。住院伙食费。每人每天......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一、公司经营范围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