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按小时算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按小时算工资怎么算?1、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劳动法的工资规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这样填写是不违法的。关于业绩提成和绩效工资,最好是明确计算方法和数额。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清楚工资怎么办?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工资都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1、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工资报酬支付方式及数额。一般来说都是写的月工资,如果要算成小时工资的,先将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我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再用日工资处以八即可。现在各地都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低于此的属于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装修材料鉴定报告去哪里出
      当地的装修行业协会一般都承担着当地的工商部门消委会,装修消费维权投诉的服务工作,他们相对来说专业知识,专业人员比较准确评定到位。《产品质量法》规......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法律上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破产是欠款远超于收入并且不能及时偿还的公司所做的清算财产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公司都有几个乃至数十个......


·配偶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配偶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


·在我国如果醉驾算不算有案底?
      在我国如果醉驾算不算有案底?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面,医生和患者发生争议的事件时常会发生。有时候,为了确定医生在这一起医疗事故应该是否负责人以及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会进行相......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运营体系,一般都具有投资部门负责寻找项目调......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行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个人多少达到非法集资标准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合同法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规定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