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及公司的员工来说,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了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权益,因其中涉及到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企业就会按合同执行。那么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集体合同,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所以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
  
  ①做好宣传引导;
  
  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
  
  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
  
  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
  
  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书面协商要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平等协商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协商方的首席代表及其他协商代表、协商过程中对方应提供的材料等。
  
  第四步正式协商: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会议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各自发表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和协商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步审议备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六步生效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由于工资问题是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方面,所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二十五第4款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规定。
  
  
  工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需求,选好协商代表,主动提出协商要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协议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履行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
  
  以上为您解决了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的问题,签订集体合同是很有必要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矛盾,可以更好的跟企业沟通交流,并不会对企业构成威胁,相反可以使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的话,此时无论是否替对方谋取利益,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如果是......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一、财产分割时婚姻过错方怎么判?
      一、财产分割时婚姻过错方怎么判?财产分割时一般法院会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分三类,4种以上可能。
      分三类,4种以上可能。1、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调解......


·民法典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找什么部门
      民法典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找什么部门一、民法典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找什么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2021年1月1日实行。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


·自诉案件向哪个机关起诉?
      自诉案件向哪个机关起诉?自诉案件向法院机关起诉,自诉类型的案件是由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一般情况下自诉案件必须是比较轻微类型的刑事案件。这......


·发明专利到期后可以延期吗
      专利到期后可以延期。《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


·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拇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一级到7级的伤残标准来进行一个鉴定,所以进行相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如果说这个手指被鉴定......


·土地租赁协议怎么写
      土地租赁协议怎么写土地租赁协议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与一般的工伤其实还是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就包括认定条件、标准、材料上面,因此当事人认定不同类型的工伤事故,就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


·关于偷税漏税的法规有哪些?
      关于偷税漏税的法规有哪些?关于偷税漏税的法规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按照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