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私自出售他人财产是不是侵权


  当下因财产侵权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的构建,而在生活当中,可能连学生都知道的一个基本道理就是我们没有任何资格去随意出售别人的私有财产的。其实如果私自出售他人的财产的话这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侵权行为了,把别人的财产卖掉,并且把获得的财产占为己有的,这已经涉嫌构成了刑法当中规定的盗窃罪。
  
  一、在我国私自出售他人财产是不是侵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私自卖掉,并将所得赃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与1998年司法解释相比,数额标准均有所提高: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如果是普通的财产侵权那是在民事纠纷的范畴之内,可私自出售他人财产的这种做法性质明显就要严重的多了,可以说是同时构成了财产侵权并且要按照盗窃罪进行刑事处罚的,这等同于是把别人的合法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一种表现,犯罪手段和意识以及造成的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


·被判缓刑可以外出工作吗
      被判缓刑可以外出工作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


·一、买卖不破租赁开始时间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从租赁合同开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出现,突破了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确定了合同外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继受义......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新刑法之非法集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实际上您都非常的熟悉。从最浅层次上来看,指的就是违法筹集资金。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刑法对于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


·执行担保的保证方式的适用规定是什么
      《担保法》中的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是第三人以自......


·关于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前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婚后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从法律效......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一、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著作权不可以对抗商标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


·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什么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双方在签订时,都应全面考虑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其内容应做到具体、详尽、精辟,但是,在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