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并执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刑事案件的纪律并不高,一般来说,我们最常遇到的都是民事案件。在一般的处罚的行为中,行政处罚是较为多的。但是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很多人会存在很多问题。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一般来说,最长不会超过20天。因此,很多人因为病急乱投医,不能盲目的找黄牛解决,导致自己受骗。今天我们跟您了解一下。合并执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一般来说,最长不会超过20天。因此,很多人因为病急乱投医,不能盲目的找黄牛解决,导致自己受骗。
  一、合并执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行政拘留含义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遇事不能慌张。如果身边的朋友或者家人遇到此类的处罚等,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看一下国家的相关规定,然后再去看看,又没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方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一般来说不超过2天,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我们在生活中应该都听说过行政复议,但是对于具体的行政复议的程序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更是不用说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而产生的了。今天就让......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是多久?
      学过金融或者金融专业的人都了解过票据,其实,票据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只是我们对于票据感到很陌生,未曾认真关注过。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在飞速......


·猥亵儿童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的好多犯罪活动的犯罪对象都是我国的未成年人,比如说拐卖未成年人。近年来,各地猥亵儿童案件频发,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害。更......


·土地使用权过户反悔是否可行
      土地使用权过户反悔是否可行土地使用权过户后反悔是不可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一、哪里去申请工伤鉴定才对?
      一、哪里去申请工伤鉴定才对?发生工伤之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还价的,而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房屋买卖的一种谈判,其中很讲究谈判技巧的......


·如何收养孩子?
      如何收养孩子?如何收养孩子??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


·遗产可以只给自己子女不给子女配偶吗?
      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给孩子,孩子的配偶没份。法律要点:按照继承法,如果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下遗产,如果子女已婚,那么这份遗产是属于小两口的,......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


·同一单位离职后再入职是否可以?
      同一单位离职后再入职是否可以?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