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在我国国家为了共同的利益发展,需要向农民征收土地,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到侵害,根据征地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其支付一部分赔偿款。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其规定的征地补偿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
      辞退不满六个月员工经济补偿需要给吗?辞退只要存在违法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


·法律规定汽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那么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而现实中我们就发现有些情况下汽车撞死人会坐牢,但有......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
      一、办理劳动合同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1、需要,一般是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


·业主与物业服务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业主与物业服务方有什么权利、义务,《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章明确了1、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续约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业......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债权质押无处不在,这有点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抵押,只是债权质押的含义更广。在法律事件中,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设定质权,这被称为债权质权......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
      举报导致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哪一个部门投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有哪些内容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有哪些内容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


·降低抚养费的法定事由都有哪些
      不仅是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也是可以变更抚养费的。而关于抚养费的变更就分为了两种情况,即增加抚养费和降低抚养费。不管是哪种变更此时都需......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自诉案有哪些?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自诉案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的办案程序是公安机关侦破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


·美术著作权说明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美术著作权说明书要包括什么内容?主要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这3方面着手写。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