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
二、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就可以判给哪一方。当然,你也可以自动放弃抚养权,并表示会支付对方抚养费。
如果对方同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有对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由法院依对小孩成长发育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谁抚养。
三、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只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若子女已经成年的话,则实际并不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方面。而在双方都要孩子的情况下或者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必然就会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孩子抚养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强险保单重要吗?
交强险保单重要吗?一、交强险保单重要吗交强险保单重要,客户买完的保单都需要整理好,以便日后查询和后续保费的交纳,还有如果出现赔尝也是一种凭......
·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
·继子女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
·小孩在超市受伤,超市一定要负责任吗
小孩在超市受伤,超市一定要负责任吗?一、小孩在超市受伤,超市一定要负责任吗?在现实案例中,经常会看到小孩在超市受伤,比如从购物车上掉下来摔伤的......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在当今这个时代,征地对于老百姓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茶余饭后,人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您都知道,我国......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很多朋友都对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和要式合同有点模糊,分不清这几种合同的明显区分在哪里,诺成合同包括哪些?要式合同又包括......
·武汉亲子鉴定哪里可以做?
在做亲子鉴定时,隐私性非常得强,往往需要去专业机构,特别是涉及到司法亲子鉴定时,其对于机构的要求就更高了。那么,武汉亲子鉴定哪里可以做呢?......
·2023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8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进行补偿。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