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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义务是什么?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义务是什么?
  
  1、证明商标一经注册,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
  
  2、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二、证明商标有哪些?
  
  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用来保证所使用商品的特定品质,有利于企业向市场推销商品,也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商品,保证商品的质量。
  
  注册证明商标可以保护我国名优土特产品。我国地大物博,自然气候多样,有许多具有原产地意义的特产。农副产品及手工艺品是我国的重要资源和传统出口商品,如商品名称让其滥用,失去了原有的品质特色,就有可能使一些产品的特色削弱殆尽,使我国宝贵财富受到损失。
  
  由具有监控能力的组织注册管理商标,将之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使经营者、生产者能够按照规定的条件生产商品、提供服务,保证商品与服务特定品质,使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和使用人有章可循,依法使用,这是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建设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环。
  
  三、 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证明商标和商标是不一样的,商标的话是代表着企业和个人都能够申请,但如果是证明商标,那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就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才行,注册人应尽的义务其实也是遵守我国的商标法的。很明显,证明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修改使用等很多方面都是要经过商标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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