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被解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被解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员工违法解除合同赔偿内容有哪些?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时一定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事实,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注意保留好能证明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加班申请书,以及相关票据等。被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就意味着下岗。当然,员工自己对于自身被解除的原因不会不清楚,如果符合实际情况的话,那对于公司做出来的这种决定职工也只有接受。反之,如果是被迫解除的,那员工首先要懂得收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在被解除之后才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曲靖司法鉴定程序受理环节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行为遵守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司法鉴定受理、实施和司法鉴定书出具等环节,内容很多。我们仅从受理环节入手......


·怎么查询身份证有没有买过社保
      用自己身份证查询有没有办社保的方法:1、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然后拨打人工服务0,用身份证查询社保号。2、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


·老人立的遗嘱如果不公平怎么办?
      老人立的遗嘱如果不公平怎么办?老人立的遗嘱如果不公平需要接受。只要老人的遗嘱为合法的,遗嘱就为有效。既使不公平的话那么也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进......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在金融市场中,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个人股权规划等原因,会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是双方同意就可以,其需要满足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此时需要进行分割的仅仅是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现现房比期房更容易卖的情形呢,追根究底完全是由于二者的差异造成的。那么期房与现房......


·《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和附件二、《作品自愿登
      《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和附件二、《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2、权利保证书;(附件三)3、作品登记表;(附件四)4、作品原创版权归......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