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二、如何处理但是撤诉可能发生在开庭审理之前,也就是说未经调解原告也可能出于某种原因撤诉,那么对原告起诉离婚撤诉后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二款“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未对此作禁止性规定,应当认为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法院有自由裁量的权利;或者,要探究撤诉的具体情形具体处理,符合调解和好情形的不予受理,否则,即应当受理。毕竟司法解释用的是“可比照”而非“应比照”。对已经受理的上述案件,人民法院无权直接以裁定的形式驳回原告的起诉。未开庭原告即撤诉在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案例,案件立案后,主审法官要求原告撤诉,否则即不开庭驳回。该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第一款“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规定,只有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才有权利裁定驳回起诉。该件案件,恰如上述,并非不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人民法院不开庭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提起上诉。若是您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并没有成功离婚,可以再六个月之后再进行起诉,在此期间应当注意相关离婚证据的收集以及考虑一下是否真的有必要进行离婚诉讼。同时离婚的危害性也是相对的,其中有孩子的父母离婚对孩子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各位离婚父母进行权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一、公司清算的步骤  公司不......


·司法鉴定意见能否撤销,需要注意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种常用的用于鉴定的手段和方式,是有专门是机构进行鉴定,但是,也有的时候,会出现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那么,司法鉴定意见能否......


·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


·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可以就相关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


·个人所得税撤销退税还能重新申请吗?
      个人所得税撤销退税还能重新申请吗?个人所得税撤销退税还能重新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即可。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不了说明不符合退税条件,个人所得税的退税......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


·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
      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赔偿?认定的标准一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裁决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申请人与被......


·一、小孩的叔叔可以当监护人吗?
      一、小孩的叔叔可以当监护人吗?如果小孩的父母以及比叔叔这个关系更加血缘相近的人均已经不在,前两个顺位监护人愿意放弃的,孩子叔叔又愿意是可以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一.鉴定结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