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当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可由物抵充抚养费,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二、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离婚案件中,相关的子女如女方抚养这类子女的,男方拒不支付这类抚养费时。相关的被抚养口和离婚案件中的女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相关的诉讼。保护这类女方的合法利益不受离婚案件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公证中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公证中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一、继承公证中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网站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网站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通常工作中人们拟定或起草合同需要专业人士来做,而一些复杂,特别重要的而且又比较现实有用的合同,人们往往也会在网站......


·营业执照改名字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改名字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是谁?
      建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处理赔偿往往费事费力。国外在工程质量保险方面做得比较成熟,对于维护业主权益,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年......


·公司法人全权授权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全权授权书的相关内容开设一个公司,许多事情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需要诸多员工的亲力合作,只有团结协作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益。作为......


·司机开车撞到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机开车撞到人该承担什么责任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


·孳息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孳息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一、孳息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


·国家赔偿再审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赔偿的案件是比较多的,国家赔偿主要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过错,给相关的人员造成一定的伤......


·找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房产中介租房,可以节省租房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与此同时也要支付中介相应的费用,我们称之为租房中介费。那么找中介租房怎么收费呢?具体又该注意......


·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