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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主与法定监护人有关系吗?

一、户主与法定监护人有关系吗?
  
  
  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法定监护人跟居民户口的户主没有必然的关系。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因此,身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不一定是房子户主,以不一定是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判定还需要由法院进行审判相关人员是否具有做监护人的资格。同时身为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为需要被监护的人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心理上的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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